发布日期:2025-02-02
2025年1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受贿案,对被告人赵其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现查明:2009年上半年至2024年2月期间,赵其宏利用担任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顾问等职务上的...